面向智能驾驶时代的交管工作,行标《车辆智能管理 术语和定义》征求意见
行业动态 / 2022.11.17 / 87 浏览量

日前,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等单位起草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车辆智能管理 术语和定义》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按照基础通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身份认证及识别、道路车辆运行安全管理和特殊情形处置的架构编写,编制思路涵盖了新兴智能车辆的解释说明与道路车辆管理智能化转变术语梳理。并在重点关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相关术语和定义的同时,对道路车辆智能化管理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进行了系统梳理。

术语和定义

 

基础通用

新能源汽车: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智能网联汽车: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X(人、车、路、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智慧道路:通过在路侧部署多个或多类感知设备,配合边缘计算设备、通信设施、云服务平台等,能对道路车辆、行人等交通参与者,以及交通事件和交通运行状况等信息进行识别和定位,开展智能化交通管理、辅助车辆安全驾驶和自动驾驶的道路。

车联网:新一代网络通信技术与汽车、电子、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形成的,能实现“车、路、云、网”互联互通的新型网络基础设施。

车路协同:采用先进的无线通信和新一代互联网等技术,全方位实施车车、车路动态实时信息交互,在全时空动态交通信息采集与融合基础上开展车辆主动安全控制和道路协同管理,保证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基于公安信息通信网和专网建设,采用部、省、市、县四级架构,集道路交通监测、决策、控制和服务为一体的应用软件系统。

 

自动驾驶

自动驾驶功能:智能网联汽车在特定的设计运行条件内执行部分或全部动态驾驶任务的能力。

设计运行条件:辅助驾驶系统、自动驾驶系统设计时确定的适用于其功能运行的各类条件的总称,包括设计运行范围、车辆状态、驾驶人状态及其他必要条件。

辅助驾驶系统ADAS:利用安装在智能网联汽车上的传感器、通信、决策及执行等装置,实现监测驾驶人、车辆及其行驶环境,并通过信息和/或运动控制等方式辅助驾驶人执行驾驶任务或避免/减轻碰撞危害的各类系统的总称。

自动驾驶系统ADS/机器驾驶人:能够持续地执行部分或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和/或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接管的硬件和软件所共同组成的系统。

自动驾驶模式:由自动驾驶系统控制智能网联汽车运行的工作状态。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装置:智能网联汽车用于监测、采集、记录和存储必要行驶数据并支持读取记录数据的装置。

介入请求:自动驾驶模式下,自动驾驶系统请求驾驶人/乘客或其他人员接管智能网联汽车驾驶权的通知。

接管:驾驶人/乘客或其他人员响应介入请求,从自动驾驶系统获得智能网联汽车驾驶权的行为。

远程驾驶操作:运用通讯、遥控等技术进行后台/后端的接管操作,从而实现非现场控制智能网联汽车运行的行为。

有条件自动驾驶:自动驾驶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完成所有动态驾驶任务,根据系统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驾驶人应提供适当的干预。

高度自动驾驶:自动驾驶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完成所有动态驾驶任务,在特定环境下系统会向驾驶人/乘客提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但驾驶人/乘客可以不响应系统请求。

完全自动驾驶/无人驾驶:自动驾驶系统在所有道路环境下可以完成驾驶人能够完成的动态驾驶任务,不需要驾驶人/乘客或其他人员介入。

无人驾驶专用汽车:除为处理紧急状况和临时性操控的装置外不设置供人工操作的转向、制动、加速等驾驶相关操纵件,专门设计为以自动方式进行驾驶的汽车。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

测试主体: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具备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技术研发或试验检测等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业务能力的单位。

测试运行管理单位:负责运行安全测试管理与运维,具备对测试道路交通和测试车辆进行实时远程监控能力的单位。

测试车辆:申请用于运行安全测试的智能网联汽车。

测试(工作)人员:经测试主体授权,负责或参与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的人员,包括测试驾驶人、安全员、远程接管人员等。

测试驾驶人:经测试主体授权,负责测试并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对测试车辆实施应急措施的驾驶人。

安全员:经测试主体授权,负责测试与处理自动驾驶功能失效的人员。

远程接管人员:经测试主体授权,负责测试并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利用远程驾驶操作对测试车辆实施应急措施的人员。

测试道路: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场所中指定用于进行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活动的路段。

半开放测试道路:具有出入口或具有诱导、管制等类似出入口控制功能、非经允许不得随意出入的测试道路,经第三方机构验证评估通过,指定用于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智能网联汽车开展运行安全测试。

公共测试道路:不对道路车辆和行人的出入加以特别控制的测试道路,经第三方机构验证评估通过,指定用于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智能网联汽车开展运行安全测试。

封闭场地测试:进行运行安全测试前,在测试区(场)等特定封闭区域内进行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或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测试要求以及测试主体测试评价规程的实车测试。

运行安全测试:在测试道路上开展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以确认智能网联汽车依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通行且不对其他交通参与者产生明显干扰和影响的能力。

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车载终端:由测试运行管理单位安装在测试车辆上,运行安全测试时用于对测试车辆的行驶速度、时间、位置、车内外音视频以及测试车辆自身的信息进行滚动持续记录、且对测试车辆发生碰撞、失效等的事件数据进行锁定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数据通信实现数据输出的电子记录装置。

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平台:由测试主体建立,对测试车辆运行安全测试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同步记录和信息交互的系统。

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监管平台:由测试运行管理单位建立,对测试道路交通进行远程监控,对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车载终端数据进行动态接收并同步记录的系统。

示范应用主体:提出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申请、组织示范应用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一个单位或多个单位联合体。

载人试运行:在不超过智能网联汽车核定载人数等安全条件下,除测试主体/示范应用主体指定的测试驾驶人、安全员外,还招募满足相应条件志愿者开展的智能网联汽车载人运行示范应用活动。

载物试运行:在不超过智能网联汽车核定载质量、不运载危险货物等安全条件下,开展的智能网联汽车载物运行示范应用活动。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应用)里程:智能网联汽车在自动驾驶模式下累计开展运行安全测试、载人试运行或载物试运行等活动的行驶距离,有效评价指标包括接管次数、接管里程、智能网联汽车事故次数等。

 

身份认证及识别

智能网联汽车数字身份:智能网联汽车硬件特性、软件特性、机械结构等的数字代码,可通过网络、相关设备等查询和识别。

车辆电子标识:用于识别车辆身份,嵌有超高频无线射频识别芯片并存储车辆登记信息、行业应用信息等信息的载体。

车辆身份密钥管理系统:对车辆电子标识等用于识别车辆身份的载体及其读写设备的各类密钥进行管理的信息系统。

车辆身份认证系统:实现车辆身份识别、特征比对、异常情形报警等功能的软硬件系统。

机动车电子证照:内嵌电子签名、能通过计算机或专用手机APP出示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临时通行牌证等机动车牌证数据文件。

机动车电子证照识读设备:可对道路通行机动车的机动车电子证照进行信息识别和读取的设备。

电子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通过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签发,载有机动车驾驶证信息并内嵌电子签名、能通过计算机或专用手机APP出示的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凭证。

机动车和驾驶人电子证照资源库:储存有机动车电子证照和电子机动车驾驶证信息的数据库。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数字身份:用于标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等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身份,可通过网络、相关设备等查询和识别的数字代码。

 

道路车辆运行安全管理

道路交通管理车路协同信息:基于车路协同技术的道路交通管理需采集的信息。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由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流检测设备、通信设备、控制计算机及相关软件等组成,用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的系统。

自适应协调控制系统:根据区域内实时采集的交通数据进行联机优化控制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数据的采集方法包含路侧设备采集、车联网信息传输等。

路侧交通管控设备:安装在路侧,用于交通控制、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的设备。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能够改变道路交通信号顺序、调节配时并能控制道路交通信号灯运行的装置。

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安装或摆放在道路上,显示文字、图形、图像和视频等道路交通信息的设备。

路侧车联网通信设备/车联网路侧单元:安装在路侧,通过V2X通信技术与路侧交通管控设备、车载单元等交互信息,支撑车联网业务的功能实体。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安装在道路或车辆上,用于交通信息采集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识别、记录取证的设备。

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对通过监控点位的车辆信息进行自动采集和处理的系统。

监控点位:道路上用于交通状况监测、应急指挥调度的点位。

一类监控点位:用于全国主干道路交通状况监测、应急指挥调度的监控点位,包括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省际、市际,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和团雾多发路段,省市公安交通指挥中心,移动视频等。

二类监控点位:主要用于支撑布控缉查等实战应用的监控点位,包括国家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交警执法站,普通国省道县际和农村地区,移动卡口等。

三类监控点位:主要用于机动车行驶轨迹溯源分析等扩展应用的监控点位,包括除一、二类点位以外的所有其他点位。

机动车过车图片: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或其他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机动车通过监控点位的图片。

车辆特征:机动车过车图片中能体现车辆唯一性或个性化参数、机动车行驶状态或行为类型、驾驶人是否为失驾人员等特征的属性信息。

机动车行驶轨迹:规定时间段内机动车通行路段的集合,可通过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中的机动车过车图片确定。

布控机动车: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数据库的布控信息中载明的机动车。

预警机动车: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提示道路执勤执法交通警察拦截查缉的机动车。

高危机动车/高风险机动车: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及所在运输企业管理混乱的道路运输车辆的统称。

失驾人员:失去或者不具备合法驾驶机动车资格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驾驶证被注销、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被暂扣或公告停止使用、驾驶证超出有效期、驾驶证被记满12分等情形。

动态监控:通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等车载终端及系统平台,对道路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在道路上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汽车行驶记录仪: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位置等数据以及音视频数据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数据通信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

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由一个或多个车载电子模块构成,具有监测、采集并记录碰撞事件发生前、发生时和发生后车辆和乘员保护系统的数据功能的装置或系统。

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安装在车辆上,以视频流方式显示、记录和存储车辆行驶前方影像,并且记录和存储的视频数据可被读取的系统。

交通管控与信息服务平台:汇聚道路交通控制、交通流、交通事件等各类信息、集成交通指挥、调度、控制与信息发布等功能,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中心平台。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对电动汽车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管理,并为联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系统。由公共平台、企业平台和车载终端组成。

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实现货运车辆全国范围内道路通行数据汇总、信息交互和第三方监管的平台。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汽车)运行数据监管平台:采集记录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汽车)运行数据,用于强化运行过程监管的平台。

 

特殊情形处置

汽车软件远程(在线)升级:替代线缆或者其他本地连接方式,通过无线传输方式进行车载软件下载和软件更新的过程。

汽车软件远程(在线)升级备案:对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及其生产的具备OTA升级功能的汽车整车产品和实施的OTA升级活动进行的备案工作,包含企业管理能力备案、车型及功能备案以及具体升级活动备案。

OTA安全技术评估:依据车辆基本信息、本次升级服务基本信息、升级包信息、云平台信息、安全防护信息等备案信息,对通过汽车软件远程(在线)升级技术召回的活动进行监管。

最小风险状态:智能网联汽车事故风险可接受的状态。

最小风险策略:自动驾驶模式下的智能网联汽车无法继续保持自动驾驶模式时,所采取的使车辆达到最小风险状态的措施。

自动驾驶功能失效:辅助驾驶系统、自动驾驶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智能网联汽车无法在特定的设计运行条件内执行部分或全部动态驾驶任务的状态。

智能网联汽车其他系统失效:智能网联汽车的其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其辅助驾驶系统、自动驾驶系统无法可靠运行的情形。

后援机制:自动驾驶模式下的智能网联汽车,在超出设计运行条件或出现自动驾驶功能失效时,由用户接管或自动驾驶系统执行最小风险策略的机制。

自动驾驶功能失效检验鉴定:对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失效的形态、原因所进行的技术检验鉴定。

外部信息获取:自动驾驶模式下的智能网联汽车,通过车联网、车路协同等获取车外装置感知、传输的车辆周边行驶环境信息。

智能网联汽车违法行为:自动驾驶模式下的智能网联汽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智能网联汽车事故:智能网联汽车在自动驾驶模式下或辅助驾驶系统处于运行状态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包含辅助驾驶汽车事故和自动驾驶汽车事故。

辅助驾驶汽车事故:涉及辅助驾驶系统处于运行状态时的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交通事故。

自动驾驶汽车事故:涉及自动驾驶模式下的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系统: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快速理赔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移动软件和后台在线处理子系统。

文章来源智慧交通,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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